根据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山东省统计局反馈的2017年市县居民可支配收入主要数据最终核定结果,市南区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201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105元,增速8.2%,稳居山东省首位。
从全体居民看,山东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30元,青岛市为38763元。市南区为54105元,比山东省和青岛市分别高27175元和15342元。 全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5万元的区县共3个,依次为青岛市南区、济南历下区52283元和烟台开发区51824元。从城镇居民看, 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789元,青岛市为47176元。市南区为54105元, 比山东省和青岛市分别高17316元和6929元。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5万元的区县共5个,依次为青岛市南区、济南历下区52283元、烟台开发区51824元、青岛城阳区51423元和济南市中区509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