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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解消费者疑惑 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与宪法同行”

2018-12-04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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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2月4日讯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宪法修正案》,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普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参加了市南区委宣传部、市南区司法局、市南区普法办公室组织的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在市南区山东路6号万象城广场前进行,活动的主题为:“与宪法同行”。活动现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我局设置了普法宣传咨询服务台,通过普法展板、条幅和实物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宪法和市场监管等多方面的法律常识,为群众解答关于消费维权、公司注册、合同履行等方面的法律疑惑,以此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能力,增强法治意识,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活动期间,向过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手册、法治宣传袋等宣传材料近百份,解答居民法律咨询近百条,进一步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为“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和法律知识的普及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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