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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宣讲 | “政策解读”专题:市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解读

2019-12-26 10:50 来源:微市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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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解答政策办理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市南区委宣传部联合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市建设局策划推出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宣讲志愿服务活动“聆听时尚故事·品味魅力市南”之“政策解读”专题宣讲,进一步解读政策办理细则,为广大群众提供详细专业的业务办理指导。

大家好,我是市南区城建局宣讲员张朝旭,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市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

青岛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以来,市南区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加强便民服务。通过多方努力,我市第一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如意小区加装电梯于2018年投入使用。为回应居民关切,为居民及时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将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区城建局结合《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指南》、《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了“市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备案等事项明白纸”,详细介绍了市南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备案等事项相关办理流程。

首先说一下适应范围

符合《青岛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指南》有关规定。

其次是办理程序

第一步业主协商

根据《青岛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主体应将初步方案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充分听取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应经本栋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拟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业主之间对增设电梯存有异议的,可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行协商不成的,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召开协调会议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步加装电梯项目备案

办理部门是市南区城市建设局

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1)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备案表2份;

(2)业主关于加装电梯签订的书面协议(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3)加装电梯初步方案及设计草图; 

(4)至少一名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

(5)业主无房屋权属证明的,需提供该栋楼房的产权大证、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材料、业主购房合同等涉及房屋建设年代、主体结构、产权人构成的证明文件,以及有关情况说明等(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第三步现场初步勘察

市南区城市建设局在收到备案申请2个工作日内,召集规划等有关部门对加装电梯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项目予以备案。

第四部项目设计方案公示

经现场初步勘察符合相关要求,即按照《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指南》要求进行公示。

第五步其他部门办事流程

1.办理规划审查意见

办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南分局

2.办理施工文件审查

办理部门:本市开展业务的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3.办理施工备案手续

办理部门:市行政审批大厅三楼

4.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手续

告知部门: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办理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手续

办理部门: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6.施工组织和验收

7.使用登记和交付

办理部门: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资金奖补

使用登记和交付后,按照《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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