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19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现对接收反映政法干警存在相关问题内容进行公示,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映问题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反映问题范围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检察官、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7、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
8、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三、反映问题方式
市南区委政法委诚挚接受各界监督,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建议、反映相关问题。
受理时间:
电话:0532-88729041(2021年4月15日—2021年6月30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信箱:邮寄至青岛市市南区委政法委教育整顿线索组
电子邮箱:qdsnjzx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