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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掘路城市道路,湛山中队开出千元罚单

来源:青岛新闻网政务 作者:李金燕 2021-04-30 20:56:53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4月30日讯 2021年4月14日,湛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以下简称中队)在巡查时发现,市南区延安三路上有施工人员正在挖掘道路,道路被挖开一个大坑,各类作业施工工具和挖掘出的泥土堆放在人行道上,不仅给路人通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而且极大地影响了市容秩序。经查当事人为某酒店,现场未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中队现场责令其停工并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立案并作出罚款人民币一千元整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已结案。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私自开挖道路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不仅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严重影响车辆、行人的出行安全,对道路路面造成严重损坏,也影响了市容环境秩序。湛山中队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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